前 言
本技术要求属于节能认证技术要求系列之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运行的能源损耗。开展节能认证,引导企业的节能技术进步,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根据我国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生产和使用现状制订。
本技术要求所适用的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其性能要求符合GB/T7330-1998《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的规定。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CCEC)提出并归口。
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的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35kV及以上的各电压等级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以下简称阻波器。
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是批量生产的常规产品。
本技术要求不适用于特殊设计的单台小批量的阻波器和直流输电系统阻波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本技术要求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要求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7330-1998 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
3.定义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其他术语见GB/T 7330-1998的有关部分。
3.1 工频损耗 power-frequency loss
额定持续电流流过阻波器时,阻波器所产生的有功损耗。
3.2 阻波器节能评价值 the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line traps
评价阻波器节能水平的最高工频损耗值,此值为折算到75℃时的损耗值。
4.产品分类
4.1阻波器按其主线圈额定电感分为:
0.2mH、0.3mH、0.5mH、1.0mH、2.0mH
4.2 阻波器按其额定持续电流分为:
200A、400A、630A、800A、1000A、1250A、1600A、2000A、2500A、3150A、4000A
4.3 阻波器按其额定短时电流分为:
5kA、10kA、16kA、20kA、25kA、31.5kA、40kA、50kA、63kA、80kA
4.4 以上三个参数的每一种组合构成阻波器的一个规格品种。
5.技术要求
5.1阻波器直流电阻
与提交的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所示数值相差不超过±2%。
5.2阻波器节能评价值
各规格型号的阻波器的工频损耗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值。
5.3品质因数
阻波器品质因数应符合GB/T 7330-1998中第6.1.2条款的规定。
5.4阻塞阻抗/阻塞电阻
应与申请方对外公布资料或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基本一致。
5.5外观检查及自重测量
产品的结构应与申请方在对外公布资料中描述以及向认证机构提供的信息一致。高度和直径尺寸的工艺偏差为±1% ,重量的工艺偏差为±5%。
表1 阻波器节能评价值
单位:kW
|
额定电感
额定电流
|
0.2mH
|
0.3mH
|
0.5mH
|
1.0mH
|
2.0mH
|
|
200A
|
0.78
|
0.92
|
1.06
|
1.65
|
2.39
|
|
400A
|
1.45
|
1.82
|
2.39
|
3.47
|
5.12
|
|
630A
|
2.36
|
2.87
|
3.92
|
6.00
|
9.58
|
|
800A
|
3.01
|
3.88
|
5.12
|
8.30
|
12.5
|
|
1000A
|
3.95
|
4.98
|
6.93
|
11.0
|
15.7
|
|
1250A
|
5.04
|
6.50
|
9.42
|
13.9
|
19.8
|
|
1600A
|
7.10
|
9.26
|
12.6
|
17.4
|
27.0
|
|
2000A
|
9.65
|
12.1
|
15.7
|
23.3
|
35.0
|
|
2500A
|
12.4
|
15.3
|
19.8
|
30.0
|
41.5
|
|
3150A
|
15.6
|
19.5
|
26.2
|
38.2
|
57.9
|
|
4000A
|
20.3
|
26.1
|
34.4
|
46.6
|
72.4
|
6.试验方法
6.1一般要求
按照GB/T7330-1998中第18章的要求进行。
6.2阻塞阻抗/阻塞电阻
按照GB/T7330-1998中第19.7条的要求进行。
6.3阻波器直流电阻
应在稳定的室温θ下测量阻波器直流电阻,并记录阻波器温度。将该温度下测量的直流电阻按下式换算到75℃
T+75
T+θO
R75= RO
式中: RO—温度为θ时测的电阻(Ω);
R75—换算至75℃时的电阻(Ω);
T —导线温度系数的倒数,铝线为225,铜线为235,铝镁硅合金线为278。
6.4 工频损耗
工频损耗测量采用瓦特表法,瓦特表的功率因数应不大于0.2。试品静置于室内3小时以上,在额定持续电流下进行工频损耗测量,并按下式折算到75℃:
P75=I2·R·K+(PC-I2·R)/K
其中:K=(T+75)/(T+θ)
式中:I—额定持续电流(A);
θ--室温(℃)
R—阻波器在室温θ下的直流电阻(Ω);
PC-阻波器在室温θ下的工频损耗测量值(W)。
当工频损耗与节能评价值的相对偏差在±2%以内时,即
-2%≤((P75-P评)/ P评)≤+2% 时,为提高测量的稳定性和可重复性应在额定持续电流下温升稳定后进行工频损耗测量,并折算到75℃。
6.5品质因数
采用导纳电桥在频率为100kHz下测量阻波器的等效电抗X和等效电阻R ,测量回路尽可能地小,以排除其余阻抗的影响。品质因数按下式计算:
品质因数= X / R
7.抽样、检验及判定规则
7.1抽样
7.1.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派人在企业生产线末端、成品库房或市场进行抽样。
7.1.2每种规格随机抽取3台样品。
7.2检验
检验程序:在企业现场对所抽得的每个规格的3台样品进行直流电阻测试,均满足第5.1条的要求,再从中随机抽取一台样品,送到检验机构做第5章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若现场测得有一台样品的直流电阻不符合5.1条的要求,则判定该产品未达到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7.3判定规则
若在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项目符合第5章的全部要求,则判定该产品通过了节能产品认证检验。否则,为不通过。
8.受控部件和材料
应包含产品规格型号、分供方等信息。
8.1铝线;
8.2端架;
8.3绝缘拉杆;
8.4绝缘垫块;
8.5层间绝缘撑条;
8.6包封复合绝缘材料(封闭型)。
产品获得认证后,列入受控的部件和材料如有变更,申请方必须向CECP报告,由CECP按本技术要求及GB/T7330-1998标准的相关项目检验合格,并经CECP认可后,方可更改使用。
9.产品描述
申请方在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中应按以下内容提供描述产品的信息:
9.1导线规格;
9.2外径及内径尺寸;
9.3高度;
9.4端架臂数;
9.5重量;
9.6主线圈层数;
9.7绝缘拉杆数量;
9.8 最外层绝缘垫块列数;
9.9铭牌内容;
9.10有标尺标记的彩色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