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依法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条例》的制定将通过法制手段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对积极转变建筑发展模式,建设低碳社会,控制刚性碳排放,加快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从服从并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解决行业重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在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突破。《条例》共八章四十四条,涉及到一般规定、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强制“与”激励“并存,”规范“与”引导“并重,反映了我国建筑节能前沿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




